2021年北京市拟调整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条件+材料)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公告,就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调整购买域内存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同时还拟对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材料予以简化。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至3月19日。
公积金提取将有哪些变化?
新的条件是:
申请人或其配偶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存量住房即二手房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提供该房屋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约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及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联网核验无误后即可办理。
新的办事材料:
征求意见稿拟对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材料予以简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以下(不含利息)的已故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申请一次性销户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已故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5万元以上(不含利息)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销户提取,按原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