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一定条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余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 (一)购买、建造、改造、改造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 (2) 退休或退休; (三)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时;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六)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有共有人,须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所有人(如果有共同所有人)的账簿各两份。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原件两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4、借款人结婚(离婚)证明复印件两份。 5、借款人在市中心为存款人提供8个公积金账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提取账户提供申请当月前6个月的缴费及存款明细表(缴费地打印)。 6. 《商品房买卖合同》 3 份原件; 《合同信息备案摘要》 2 份。 7. 预付发票两份。 8.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2份(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不动产除外)。 9. 《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副本。 10.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份(附图片)。 11.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账号。 |